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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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癫痫病史,婚姻可撤销吗?深圳离婚律师解读

发表时间:2025-07-07 来源:互联网

 

 

案情介绍

深圳公务员李女士通过相亲认识了“工作稳定”的王先生,恋爱期间王先生多次以“低血糖”为由解释自己的短暂失神。婚后不久,李女士在家中目睹王先生全身抽搐、意识丧失的发作场景,追问下才得知其患有遗传性癫痫,需长期服药控制,曾因发作导致工作失误被辞退。 担心自身及子女安全的李女士找到深圳离婚律师,律师表示癫痫属于可能影响婚姻生活的重大疾病,婚前隐瞒可申请撤销婚姻。在律师协助下,李女士收集了王先生的门诊病历(记载“癫痫大发作”)、购药记录、前同事证言(证明因发作被辞退),以及王先生婚前“低血糖”说法的录音证据。由于担心王先生发作时的照料风险,李女士主张撤销婚姻并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 王先生辩称,癫痫通过药物可有效控制,未对婚姻造成实质影响,且李女士婚后未履行照料义务,存在过错。其代理人提出,撤销婚姻将导致王先生“无家可归”,法院应优先考虑调解离婚。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癫痫发作可能导致行为人失去自控能力,对配偶的人身安全及家庭生活构成潜在威胁,属于《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的重大疾病。王先生婚前故意将癫痫伪称为“低血糖”,构成欺诈性隐瞒。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判决撤销婚姻关系。对于财产分割,考虑到王先生的过错,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按李女士60%、王先生40%的比例分配。

法律分析

癫痫等可能突发的疾病,因其对婚姻生活的潜在风险,属于婚前应当告知的重大疾病。深圳离婚律师指出,本案中王先生的隐瞒行为不仅影响李女士的婚姻选择,更可能在发病时对李女士造成人身伤害,法院判决撤销婚姻符合“最有利于无过错方”的原则。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强调,判断疾病是否“重大”,需结合医学特征和生活经验。对于癫痫、严重过敏等突发疾病,即便平时症状不明显,也可能因一次发作导致严重后果,属于告知义务范围。此外,本案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倾斜处理,体现了法律对过错方的惩戒,也提醒当事人遵守婚前告知义务,避免因隐瞒行为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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