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学习婚姻法律常识,维护您的幸福家庭

深圳律师分析:同居期间继承财产,分手时能要求分割吗?

发表时间:2025-06-02 来源:互联网

案情简介

在深圳生活的小吴和小郑同居了三年。2022 年,小吴的父亲因病去世,根据父亲的遗嘱,小吴继承了一套位于深圳的房产和一笔 50 万元的存款。继承财产后,小吴和小郑继续同居生活。2023 年,两人因各种矛盾决定结束同居关系。在分割财产时,小郑认为小吴继承的财产是在同居期间获得的,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小吴则表示这是自己继承的财产,与小郑无关。双方协商无果后,小吴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深圳的离婚律师进行离婚法律咨询。律师在了解情况后,接受小吴的委托,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吴继承的房产和存款是依据其父亲的遗嘱所得,属于小吴个人继承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判决小吴继承的房产和 50 万元存款归小吴个人所有,小郑无权分割。

法律分析

法律明确规定,在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中,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在本案中,小吴的继承行为是基于其父亲的遗嘱,财产的取得与同居关系并无直接关联。深圳离婚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交了小吴父亲的遗嘱、继承公证等相关证据,充分证明了该财产的来源和性质。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做出了合理的判决。这表明法律对个人通过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的财产予以保护,不受同居关系的影响。对于同居关系中的当事人来说,要清楚了解自己财产的性质和归属,遇到类似纠纷时,及时寻求专业深圳离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财产争议。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