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分析:无配偶同居期间共同经营收益如何分割?
发表时间:2025-06-01 来源:互联网
案情介绍
在深圳这座充满机遇的城市,2018 年,25 岁的林晓和 27 岁的陈浩通过朋友介绍相识。两人都怀揣着创业梦想,很快便坠入爱河,并开始了同居生活。同居初期,两人各自有着稳定的工作,林晓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设计,陈浩则在一家广告公司跑业务。随着相处时间增长,他们发现彼此在商业方面有很多共同想法,决定一起创业。
2019 年初,林晓和陈浩商议后,拿出各自的积蓄,林晓出资 15 万元,陈浩出资 25 万元,共同注册成立了一家小型广告设计工作室。创业初期,两人既是老板又是员工,林晓负责广告设计,陈浩负责拉客户、谈业务。为了节省开支,他们甚至在工作室的角落简单布置了休息区域,经常熬夜加班。在两人的共同努力下,工作室逐渐走上正轨,业务量越来越多,收益也日益增加。
然而,随着事业的发展,两人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显现。2022 年,由于经营理念和生活习惯的差异,林晓和陈浩的感情出现裂痕,最终决定结束同居关系。但在分割工作室的财产和收益时,双方产生了巨大分歧。陈浩认为,自己当初出资比林晓多,工作室的大部分客户也是自己拉来的,所以工作室的财产和收益应该大部分归自己所有;而林晓则觉得,虽然自己出资少,但设计工作是工作室业务的核心,没有她的设计,工作室也无法吸引客户,因此应该平均分割财产和收益。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林晓在朋友的建议下,找到了深圳离婚律师进行离婚法律咨询。律师了解情况后,告知林晓,她和陈浩属于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建议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随后,林晓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与陈浩同居期间共同经营工作室所得的财产和收益。
法院判决
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理。法院首先对林晓和陈浩同居期间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确定了工作室的初始出资情况、经营期间的收支明细以及现有资产价值。在审理过程中,法院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一是双方的初始出资比例,林晓出资 15 万元,陈浩出资 25 万元;二是两人在工作室经营过程中的贡献,林晓负责设计工作,为工作室打造了专业的设计品牌形象,吸引了众多客户,而陈浩则在业务拓展方面表现出色,为工作室带来了大量业务;三是两人的共同生活情况,在创业初期,为了节省成本,两人共同生活在工作室,生活开支也多从工作室收益中支出。经过综合考量,法院最终判决,按照林晓 40%、陈浩 60% 的比例分割工作室的现有资产和经营收益。
法律分析
从深圳律师提供的离婚法律咨询角度来看,在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财产分割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在本案中,林晓和陈浩在同居期间共同经营工作室,对于工作室的财产和收益分割没有明确约定,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只能由法院依法判决。
对于工作室这种共同经营的财产,属于 “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应当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在本案中,法院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初始出资比例,林晓出资占比 37.5%,陈浩出资占比 62.5% ,这是分割的重要基础。同时,法院也综合考量了两人在工作室经营过程中的贡献,林晓的设计工作和陈浩的业务拓展工作都对工作室的发展至关重要,缺一不可。此外,还考虑到两人在创业初期的共同生活情况,最终确定按照林晓 40%、陈浩 60% 的比例进行分割,这样的判决既尊重了双方的出资情况,又充分考虑了各自对财产的贡献,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这一案例也提醒广大在深圳生活的无配偶同居人员,在同居期间进行共同投资、经营等活动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若不幸遇到财产分割纠纷,应及时寻求专业深圳离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案例从实际场景出发,展现了同居析产纠纷的处理。若你对案例细节、法律分析部分还有其他想法,欢迎随时和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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