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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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分析|离婚时未分割房产,离婚后如何申请进行分割?

发表时间:2025-06-01 来源:互联网

案情介绍:深圳的王先生和陈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位于宝安区的房产。后因感情不和,两人决定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由于各种原因,双方对该房产的分割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也未在离婚协议中进行处理。离婚后,王先生和陈女士都认为自己对该房产有权益,矛盾逐渐激化。王先生认为自己在购房时出资较多,应该多分;陈女士则认为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双方争执不下,陈女士无奈之下,找到深圳离婚律师进行离婚法律咨询。律师了解情况后,告知陈女士,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仍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进行分割。在律师的帮助下,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该房产。法院受理后,王先生也聘请了深圳离婚律师为自己代理案件,主张自己在购房时的出资情况以及后续对房产的维护投入等因素,要求在房产分割上予以考虑。

法院判决: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该房产确实是王先生和陈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购房出资证明、后续对房产的投入等证据,综合判定王先生在购房时出资比例略高于陈女士。最终,法院判决该房产归王先生所有,但王先生需按照房产当前市场价值,给予陈女士相应比例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按照深圳律师提供的离婚法律咨询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在本案中,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时未进行分割,后续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在分割时,综合考虑了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这也提醒深圳的夫妻,在离婚时应尽量妥善处理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若有未分割的财产,后续产生纠纷时,应及时寻求专业深圳离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财产分割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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