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直播打赏致家庭经济崩溃,婚内分割财产该如何操作?深圳离婚律师支招
发表时间:2025-06-04 来源:互联网
案情介绍:
深圳的许某和陈某结婚后,共同经营一家网店,生意兴隆,积累了不少财富。然而,许某在闲暇时接触网络直播后便沉迷其中,开始频繁用夫妻共同财产给主播打赏。他不仅花光了网店的流动资金,还动用家庭存款,短短一年打赏金额达80万元。这导致网店资金周转困难,面临倒闭风险,家庭生活也陷入困境。陈某发现后多次劝阻无果,为保护自己和家庭财产权益,她向深圳离婚律师进行离婚法律咨询,询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深圳离婚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为陈某制定了专业的维权方案,并指导她收集相关证据,随后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未经陈某同意,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高额直播打赏,且该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导致家庭经济崩溃,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挥霍。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法院支持了陈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保障了陈某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深圳离婚律师指出,当夫妻一方的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时,另一方有权依据民法典规定在婚内请求分割财产。许某的直播打赏行为未经陈某同意且超出家庭正常消费,符合“挥霍”认定标准。陈某通过向深圳离婚律师进行离婚法律咨询,在律师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收集证据、提起诉讼,成功维护了自己的财产权益。这一案例为面临类似困境的当事人提供了借鉴,即当夫妻共同财产因一方挥霍行为受到威胁时,应及时寻求深圳离婚律师的专业帮助,通过合法途径在婚内分割财产,避免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 。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