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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家务补偿补偿多少钱呢?

发表时间:2024-09-04 来源:互联网

      案情简介:

      熊女士与老公结婚十年,双方育有一女,孩子9岁了,熊女士婚前在上市公司财务部工作,其老公在销售部工作,因为上市公司亲属避嫌制度,婚后熊女士被迫辞职,当时老公山盟海誓,说养她一辈子,熊女士认为男主外女主内是理想的家庭模式,愿意放弃职业生涯,而投入女儿和双方父母的照顾中,但是双方婚姻第七年,其老公升职到销售部总监,作为部门一把手,应酬变得更多,每每回家,都嫌弃熊女士不修边幅,没有气质,没有共同语言,熊女士无奈,为了平衡夫妻关系,熊女士投简历,准备重入职场,但是十年的家庭主妇生活,让她的专业荒废,与社会脱节,且年龄较大, 在职场上已经毫无竞争力,找了大半年也没有合适的工作,老公回家越来越晚,后来干脆夜不归宿,婚姻维持到第八年是,老公回家摊牌,说要离婚,然后直接带行李搬出共同居住的房子。熊女士无奈,为了孩子,想尽各种办法希望老公回心转意,但是其老公铁了心要离婚,分居两年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熊女士咨询我们,离婚家务补偿补偿多少钱?

      家和嘉律师分析:

      离婚家务补偿能补偿多少钱,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每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居住城市的经济水平、夫妻双方付出家务劳动的时间和精力各不相同,所以需要法官根据个案的情况酌定,一般在五万元左右,极个别案例可以达到几十万,这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做出的判断。

      在熊女士的案例中,熊女士婚后将所有精力投入家庭生活,陪伴和养育女儿、照顾双方老人,这本是夫妻共同的责任,但是熊女士为了让老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发展事业,牺牲了自己职业发展机会,老公在事业上的成长和进步是可以通过金钱以及社会地位来衡量,而熊女士对家庭的付出很难通过金钱来量化,离婚时双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其老公获得的赚钱的能力和社会地位等隐形财富是熊女士无法获得的,熊女士失去的职业发展机会,也是无法弥补的,因此仅仅分割共同财产,会造成对家庭付出较多一方的不公平,离婚家务补偿制度因此诞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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