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写遗嘱将财产给外人,亲生子女能反对吗?
发表时间:2021-09-29 来源:互联网
有些老人订立遗嘱时,会根据生前照顾自己的人挑选财产继承人,所以,若是亲生子女有不孝,老人生前未尽到赡养义务的,那么老人可能会写遗嘱将财产给外人。那么,这时候作为老人的亲生子女,可能会极力反对。
老人自己写遗嘱,即为法律意义上的自书遗嘱,按规定,订立自书遗嘱时出于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自书遗嘱符合相应的法律要求,那么即具有法律效力,被指定人可以继承财产,其他人无相反证明不能反对。
按规定,老人写遗嘱时符合以下要求:
1、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要有遗嘱能力,如果具有以下情况的,将不能做遗嘱人:
(1)无行为能力人,比如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
(2)限制行为能力人,比如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有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遗嘱人被继承人威胁、胁迫、欺骗等订立遗嘱,或者已经订立好的遗嘱,非自己意愿篡改、伪造的话,那么就不属于意思表示真实。
3、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
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并遵守社会道德。如果订立遗嘱时没有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那么订立遗嘱后,将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4、符合法定的形式
自书遗嘱,要遗嘱人亲自书写,由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所以,符合已上要求,老人将财产指定给外人,其他人即使是亲生子女,也要按遗嘱进行,反对的话得提供相反证据。
最后,为保证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满意的人,法律上并不限制老人是否将财产交给外人,不过外人被指定继承财产往往会产生争议,特别是涉及的财产数额较大,那么在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提起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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